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义乌市稠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5-03-14 20:47:05
投标地点(网址):用帐号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政采云”下同◆★★◆■,),上传电子加密标书至“政采云◆■■★★”★◆★◆★,逾期或未上传成功的将导致无法投标或投标无效。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企业。供应商属于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时间:/至2025年03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